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的思考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日新月异,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风生水起,粤桂合作应时而生,并从共识走向实践。肇庆梧州作为粤桂两省区山水相连的城市,借机发挥东联西引的区位优势,在粤桂合作中先行先试。在此背景下,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点土成金”,破茧而出。
作为珠三角的重要腹地,梧州要融入粤桂合作大潮,就要从思想上勤思善谋,从战略上积极应对,在合作上开放包容,政策上主动协调,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纳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
解放思想,永不懈怠。思路决定出路,区域合作,思想先行。梧州和广东的差距很大程度上是思想上的差距,梧州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摒弃“一亩三分田”的狭隘念头,破除“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地方保护意识,开阔视野,开放包容。保持忧患在心、责任在肩、压力在身的状态,从那些自满情绪、陈腐观念、本位主义中解放出来,扫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用解放思想来解放生产力,推动区域合作。
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合作。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划,要实现经济上的接轨,两地首先要建立“上层建筑”。建议试验区行政级别定位为副厅长级,工委和管委由粤桂两省区直管,这便于站在两省区战略合作的高度统筹谋划、多方协调和督促落实。试验区党工委书记以及社会管理内设机构负责人由广西区推荐产生,管委会主任以及解决管理内设机构负责人由广东省推荐产生。副职人选由梧肇两市交叉推荐任职,内设机构副职实行交叉任职。组织机构是试验区运行的“司令部”,工委书记和管委主任分别担负起“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角色,是区域合作的“指挥部”。合作分工方面,肇庆市主要负责投入、开发、招商、管理等,主导开发经营;梧州市负责社会管理、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主导生活环境。
完善体制机制。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从共识走向实践,刚刚开始,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目前,试验区开发开放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粤桂两省区政府和梧肇两市政府。两级政府制定的合作框架协议,从《“十二五”粤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肇庆-梧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发展总体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从梧肇两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副市长、市长的协调会,无不达成重要共识,都从发展目标、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合作领域、体制机制等方面有所论述,但这些都是宏观抽象的,只具有统揽全局和指导作用。而涉及人事安排、财税分成、土地征用、拆迁补偿、人才培养和盈亏分担等权利义务实质方面,仍无具体部门的“法律法规”实施。因此,深化试验区合作,双方亟待完善具有实践性和操作性体制机制。
弱化行政藩篱,强化市场作用。在产值、财税等一系列经济指标的压力下,两市如何摆脱经济指标考核等自身利益的束缚,避免画地为牢、恶性竞争、重复建设等现象发生。首先,区域合作要淡化行政权力,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基础性配置作用,促使两地在人力资源、自然资源、技术、信息、资金等要素流动形成巨大空间,这就是区域内的市场内驱力的推动作用。其次,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企业才能成为区域合作主体,产业对接才能成为市场行为,才能拓展区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正视差距,互补互动。粤桂两省区经济落差大,产业层次梯度差明显。目前珠三角正在转移产业,调整结构,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发展高端产业。梧州参与区域合作还依赖自然和人力等资源,所承接的产业倾向于能源、原材料等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但是目前工业化进程来看,梧州正进入以发展电子信息科技产业为主的阶段,在吸引出口导向的劳动密集型和以占领当地市场为目的的珠三角产业转移上有优势。因此,梧州要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布局,利用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形成梯度发展、分工合理的多层次产业群和优势互补互动、互利共赢的产业协作体系。
深化科技交流合作。要走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之路,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提高科技工作者创新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变“要我创新”为“我要创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和市场需求的有机对接,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拓展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提高产业创新力和承载力,着力发展电子信息等高科技产业,推动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协调发展,提升梧州区域经济竞争力。
(作者单位: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政府)